>郑州商务服务网>郑州咨询服务>郑州技术咨询>关于废标,谁说了算? 免费发布技术咨询信息

关于废标,谁说了算?

更新时间:2024-05-08 09:23:18 信息编号:ac36t49ug6e80d
关于废标,谁说了算?
500≥ 1套
  • 500.00 元

  • 标书代写

  • 咨询和信息咨询

  • 郑州标书制作,标书代写,商务标,技术标

分享

详情介绍

服务项目
工程标,服务标,采购标,工程预算
面向地区
咨询内容
标书代写
类型
咨询和信息咨询

关于废标,谁说了算?

我国采购对废标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采购法》第36条将废标的四种法定情形作了强制性规定:①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③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④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出现废标法定情形后,应当由哪个主体行使废标决定权?



根据我国《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的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如果出现了法定废标情形,即《采购法》第36条明确的四种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予以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法律将废标决定权的主体明确界定为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主体不享有此项权利。招标采购单位包括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虽然《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都属于招标采购单位,都享有废标权。但是两者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在权限的授予方面,采购人居于主导地位,可以将权限全部授予或部分授予他人,具有较大的选择空间;而采购代理机构居于被动接受地位,选择的空间较小。



如果采购人将废标决定权授予采购代理机构,出现废标理由,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作出废标决定;如果采购人未授予采购代理机构废标决定权,出现废标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则无权作出废标决定。

河南集标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1年

  • 代做标书,郑州标书制作
  •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碧荷路7号羲和5g数字大厦2006室

1年

———— 认证资质 ————

个人认证已通过
企业认证已通过
天眼查已核实
手机认证已通过
微信认证已通过

最近来访记录

  • 山东潍坊网友一个月前在360搜索访问了本页

相关推荐产品

留言板

  • 工程标服务标采购标工程预算郑州标书制作标书代写商务标技术标
  • 价格商品详情商品参数其它
  • 提交留言即代表同意更多商家联系我
河南集标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为你提供的“关于废标,谁说了算?”详细介绍,包括郑州标书制作价格、型号、图片、厂家等信息。如有需要,请拨打电话:19949279153。不是你想要的产品?点击发布采购需求,让供应商主动联系你。
“关于废标,谁说了算?”信息由发布人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交易汇款需谨慎,请注意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