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及文网文办理的资料
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出自元代徐再思的《折桂令·春情》
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身似浮云,心如飞絮,气若游丝。
空一缕余香在此,盼千金游子何之。
证候来时,正是何时?灯半昏时,月半明时。
网络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1、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2、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1、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
2、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3、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互联网文化单位”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备案,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公司须取得许可证合法经营。
项目分类
1、音乐美术娱乐产品(音乐网站、手机音乐网站、APP音乐);
2、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
3、艺术品;
4、演出剧(节)目;
5、动漫;
6、网吧;
7、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条件:
1.具有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章程;
3.开展业务可行性报告;
4. 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培训证明等材料。
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6.办公场地证明;
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专项审批:进出口权、食品许可证、药品许可证、医疗器械备案
建筑资质:承包资质、总承包资质、房产开发资质、安全许可证
增值业务:ICP证、EDI证、ISP证、呼叫中心许可证
文化审批:网络文化许可证、游戏经营备案
广电审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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