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办理房地产资质企业需要提供的材料
服务项目 |
房地产暂定级,新办暂定级,升三级,二级升 |
面向地区 |
|
1、企业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报告(需经批准);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工商管理部门公章或验证原件正、副本后的复印件);
3、企业章程和有关企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验资证明(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和银行进帐单原件或验证原件后的复印件),新设立企业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法宝代表人、总经理的身份证明和任职文件,企业工程、经营、财务等部门负责人任职文件(有限责任公司以股东会议形式出现);
6、新设立企业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2)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初级以上职称;
7、新设立企业须提供在职人员的全部职工花名册,有职称技术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验证原件后的复印件(根据人员状况还需提供该人不在原单位的调出证明、下岗证明或退休等证明材料);
8、固定办公经营场所及相应的技术装备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办公设备清单后需附购置设备复印件);
9、新设立企业须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方面的相关项目证明材料;
10、外商投资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除提供1—10项资料外,还须提供以下二项资料:
(1)对外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以上材料一律按A4纸打印或复印,依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1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A3纸折复A4纸中线装订)
欢迎来电垂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查看全部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