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水果制品生产许可证
服务项目 |
水果制品生产许可证 |
面向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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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类型 |
服务认证 |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水果制品是以水果为原料,经各种加工工艺和方法制成的产品。
水果制品的申证单元为2个:水果干制品和果酱。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水果干制品
选料→清洗→整理→护色(或不护色)→干燥(脱水)→后处理(或不经后处理)→包装
2.果酱
选料→清洗→整理→软化→打浆→配料→浓缩→灌装→杀菌→冷却→包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1.水果干制品
(1)原料的验收和处理;(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3)干燥(脱水);(4)包装。
2.果酱
(1)原料的验收和处理;(2)浓缩;(3)杀菌。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水果干制品
(1)超范围和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2)发霉变质。
2.果酱
(1)变色、分层;(2)糖结晶;(3)发霉变质,微生物超标。
三、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1.水果制品生产企业除具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设置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验收场所、原料处理场所、原辅材料仓库、生产车间、包装车间、成品仓库。
2.分装企业应具备立的包装车间、原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
(二)的生产设备。
1.水果干制品
原料处理设备、干燥(脱水)设备、包装设备;分装企业应具备包装设备。根据生产工艺不同还需配置相应的打浆设备、压榨设备、粉碎设备、筛分设备等。
采用自然晾晒方式进行干燥的产品,审查生产资源时,可以不要求干燥(脱水)设备,但需有相应的晾晒场所。晾晒场四周有围墙或纱网等防护措施,产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地面用水泥或坚硬材料铺砌,便于清洗和排水。
2.果酱
原料处理设备、浓缩设备、灌装设备、灭菌设备、包装设备;分装企业应具备灌装、灭菌和包装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 16325-200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 14891.3-1997《辐照干果果脯类卫生标准》;GB 19586-2004《原产地域产品 吐鲁番葡萄干》;QB/T 2076-1995《水果、蔬菜脆片》;NY/T 705-2003《无核葡萄干》;NY/T 709-2003《荔枝干》;NY/T 786-2004《食用椰干》;NY/T 948-2006《香蕉脆片》;NY/T 487-2002《槟榔干果》;GB 2761-2005《食品中真菌毒素》;SB/T 10196-1993《果酱通用技术条件》;
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水果制品生产加工所用的原辅材料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料。水果制品所选用的原料应无异味、无腐烂、无腐烂现象,农药残留及污染物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则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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