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科技型中小企业代办 |
面向地区 |
要坚持合理布局、示范带动的原则,加强顶层设计,优化整体布局,推动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坚持特色、分类指导的原则,探索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建立分类评价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扩大首购、订购等非招标方式的应用,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重大创新技术、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孵化情况列入国家高新区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规模。 完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建设。加强化众创空间在地区和细分领域的梯次布局,推动化众创空间提升服务能力,在若干行业领域推动建立孵化器联盟,支撑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孵化。
强化考核评估导向。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孵化情况列入国家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及创新型省份、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县(市)等相关评价指标体系。
加强政策落实与宣讲。进一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增值税和所得税减免、小型微利企业免增值税和所得税减免等支持政策,推动降低执行门槛。
在国家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国家科技计划组织实施中,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广泛参与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牵头的项目,组建创新联合体“揭榜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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