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
外文名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实施时间 2006年7月1日
实施机构 欧洲联盟
法律效力 立定的强制性标准
约束对象 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
约束目的 限制电机电子产品中6类有害物质
新指令号 2011/65/EU
RoHS进展情况
一些大公司已经注意到RoHS并开始采取应对措施,如SONY公司的数码照相机已经在包装盒上声明:该产品采用无铅焊接;采用无铅油墨印刷。
信息产业部2004年也出台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内容与RoHS类似,并于十月份成立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工作组”,研究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开展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有关的标准研究和制修订工作,特别是加快制定产业急需的材料、工艺、名词术语、测试方法和试验方法等基础标准。
2011年7月1日,欧盟在公报(OJ)上发布了新版RoHS指令——指令2011/65/EU。
作为中国电子电气产品制造企业非常熟悉的一项指令,其出台历程可谓是一波三折。由于修订过程中各方分歧较大,因此这项本来意欲在2009年就出台的修订案一拖再拖。特别是就是否扩大产品范围和受限物质的范围,欧盟内部包括、欧洲议会、理事会、业界、NGO等都进行了激烈的争论。
2011/65/EU较原RoHS指令2002/95/EU的不同主要在:
1. 扩大了产品范围:将所有的电子电气产品都涵盖在了指令规管的范围内(包括线缆和备用零部件),但是给予了新添入的第8类医疗器械和第9类监视和控制仪器(包括工业监控仪器)一定的过渡期,此外,还针对这两类产品给出了20项的豁免(列于附件IV中)
2. 理清了部分定义
3. 管控物质的范围未扩大,还是维持了原有的六种物质的原要求,但是提出了今后的审查过程中,要对包括DEHP等在内的物质优行考察,为指令今后扩大管控物质的范围铺路
4. 删除了其中的生产商(producer)规定,而添入了“制造商”(manufacturer)、“授权代表”(authorised representative)、“进口商(importer)”、“经销商”(distributor)的定义,并对其职责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5. 规定了产品需贴附CE标志及CE标志的相关事宜。
HMT实验室欧洲环保认证服务,RoHS环保认证
更新时间:2023-12-04 04:53:02